香港示威者沖擊政府 至今已逮捕13人
部分示威人士26號晚罷課集會結(jié)束后突然沖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,逾百名示威者占領(lǐng)近月被港府圍封的“公民廣場”旗桿下的位置,大批學生市民通宵留守閘門外聲援示威者,警方出動防暴警察、施放胡椒噴霧,驅(qū)散示威者。警方在下午一時半再次展開行動,最終約半小時后成功清場。
警方午夜過后試圖從多方增派警力前往“公民廣場”部署清場。凌晨1時半,警員首先從立法會示威區(qū)增援,示威者隨即上前手撓手筑成人墻,警員高舉紅色警示,要求示威者停止沖擊,否則使用武力,但未果警員施放胡椒噴霧驅(qū)散示威者,包括身穿校服的學生等多人被射中。
至于占領(lǐng)“公民廣場”內(nèi)的示威者則與警方對峙超過2小時后,警方容許自愿離去的示威者,在登記身分證個人資料后,逐一從東翼閘口離開。
凌晨3時,超過20名頭戴頭盔,帶備長盾牌,手持警棍的防暴警察,舉起警告標語要求示威者散去。警方布陣施放胡椒噴霧,示威者隨即拿出雨傘和戴眼罩迎戰(zhàn),并阻擋警員向前推進。
早上7時,警方再次清場,大批防暴警察手持長盾牌,筑成多道人墻,從立法會停車場出入口推進,把集結(jié)在停車場出入口的示威者逼出添美道,期間不斷施放胡椒噴霧,并奪示威者的“雨傘陣”,成功驅(qū)散示威者,警員隨即以多重鐵碼圍上出入口。
警方約下午1時半開始,再次進行清場行動,將示威者逐一帶走,過程大致順利。最后被帶走的包括學聯(lián)秘書長周永康和副秘書長岑敖暉,兩人都各自被4名警員抬走,帶上警車。
清場行動歷時約半小時,在下午2時前完成。
黃之鋒被控三罪暫不能保釋
警民對峙從昨晚起一直持續(xù)至今早7時,警方至今拘捕13人,包括12男1女,年齡介乎16至35歲,涉及強行進入政府建筑物、在公眾地方擾亂公共秩序、襲警、阻礙警務人員執(zhí)行職務及普通襲擊等罪名。消息指,當中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,并暫不能保釋外出。
警方發(fā)表聲明時指,在政總進行的公眾集會,因部分示威者作出“暴力行為”,沖擊政總和立法會大樓,所以屬于非法集會,呼吁集會人士聽從警方的勸告,盡快和平及有秩序地離開現(xiàn)場。警方重申“尊重集會人士表達意見、言論和集會的自由,但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必須要合法,依照法律的規(guī)定進行。”





